Thursday, June 29, 2006

香港良心

Morality, like art, means drawing a line someplace.

- Oscar Wilde

陳太在港台寫Blog,又掀起滿城風雨。

坦白說,我並不喜歡陳太。由始至終,我都只認為她是一個相當「醒目」的機會主義者 -- 回歸前她極其量只是一位高級公務員,專門執行政策;回歸後她迅速「上位」,搖身一變成為決策者,有份制訂政策。特區在最初幾年的施政一塌糊塗,陳太不可能沒有責任,但她懂得「避鑊」,任由其他高官(當然包括我們慈祥的董伯伯)接過一隻又一隻的燙手山芋。

及至當港人開始追求普選,講民主的時候,她多次在很合適的場合和時間出言「爭取民主」,又尤其在她與中央的關係漸趨冷淡(甚至惡劣)後,更被部份傳媒封為「香港良心」......顯然,香港的民主還停留在崇拜政治明星、二分式非黑即白的「幼稚園」階段。

近年,陳太在香港政壇的角色漸變為旁觀者、而且有被左派傳媒邊緣化的形勢。在政治籌碼愈來愈少的情況下,她今次在「四哥」賈慶林(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首三把交椅分別為胡錦濤、吳邦國及溫家寶)訪港前,在港台(我們尤其應留意港台與特區政府的關係、以及圍繞其功能角色的討論)發表Blog,大談中央與港人關係,難免被人認為另有所圖了。

* * *
如果我繼續批判陳太,那麼我應該直接引用方向星辰報等的垃圾港聞(阿斌,冒犯了),但我的另一個Consideration 是徐詠璇今天在信報專欄的顧慮 -- 社會大部份輿論對陳太的作為都持負面態度,包括日月報等主流報,而日月報更以特區政府消息為輔,把陳太和巴士阿叔相題並論,這非但抹黑了陳太的形象,更曲線抵譭了她和民主陣營,以至七一對民主的訴求。

近年香港傳媒的素質每況愈下,早是人所共知,然而最重要的問題,始終還是報章自我審查的情況。大公文匯等報有清晰的政治理念,那是絲毫沒有問題,反正是話不投機半句多,讀者是有選擇的權利;但最糟糕的是,那些看起來很中立的報章,也開始跟隨特區、以至中央的口徑,成為政府的宣傳機器,長此下去,實非巿民之福。(阿斌、Iris,你們要加倍努力了!)



陳太 -- 香港良心?

Wednesday, June 28, 2006

酒徒

 這夜,我想起《酒徒》

昨晚跟幾位合得來的同事,到阿士厘道的酒吧一聚。

在那間幽暗的酒吧,我們都在喝啤酒。頭上的螢光幕直播著地球另一面的球賽,巴西輕描淡寫地完勝加納,朗拿度的進球使他超越梅拿,成為世盃進球最多的球員。

我不喜歡喝啤酒。我的朋友們相信亦十分清楚,我是那種會在猩猩吧吃乾炒牛河、在 Shooter 柯打香蕉船、朱古力奶昔的人。如果必須要喝酒,我寧可喝紅酒(事實上,我對紅酒有一定的興趣)。

我抗拒啤酒的原因有幾個,但歸根究底還是我厭惡那種 Cheap 的感覺。首先喝啤酒通常都會「猜枚」,一大干人在酒吧玩著手指的遊戲、或舉著骰盅猛敲桌面,好玩是好玩,但我更有一點無聊和空虛的感覺;其次是喝啤酒時,我們都很少談心事。人說酒後吐真言,我認為飲酒猜枚是為了讓人的腦袋忙碌起來,避免人在酒精影響下說錯話。猜枚飲酒,教人完全閒不來談天,人人都把酒狠狠地往肚子裏灌,坦白說,我不熱衷於這類型的溝通,在酒醉的荒唐和清醒的理性中,我更沉迷後者帶來的睿智的感覺。

這一晚我喝了很多,而我的酒量甚淺,教我醒來的時候還有點眩,我不禁輕輕地說了聲:「他媽的」。無論如何,偶爾猛喝一場倒是無傷大雅,讓我還是跟我的同事們說句:「謝謝,今天真的很高興」,下次玩過!

 
劉以鬯 - 《酒徒》的作者

Monday, June 26, 2006

好一個貝氏弧線

很明顯,並不是只有我才會欣賞碧咸的一招半式。且引用新浪網的文章,說明碧咸在今屆世界盃的演出是如何的神奇......(他們甚至稱碧咸的傳中球為「貝氏弧線」- 好一個教人起雞皮疙瘩的名字)

(特派記者 徐明晚報史特加今晨專電 )

碧咸這個美妙的進球,是他今年在國家隊的第一次自由球直接得分。當時,碧咸主罰前場左側34米外自由球,他的右腳弧線球直接射近角,皮球從人牆上方飛過後在門前下墜。雖然守門員奮力側扑並用指尖碰到皮球,但球還是擦著左立柱內側飛入球網。

對於自己能在如此關鍵的比賽中有破門機會,碧咸顯得很興奮。“以前我得分的機會多一些,但是本屆世界盃,這樣的機會還太少了。實際上,這個自由球的位置並不是太好,並不是我最喜歡的射門位置,但是這個進球非常漂亮。我在這個賽季中進了不少自由球,但是在最近的幾場比賽中,我們遇到了一些小麻煩,我做了不少的練習。今天終於進球了,我們運氣非常好,我非常高興。”

值得一提的是,英格蘭隊能夠打進八強,碧咸居功至偉。小組賽首戰巴拉圭,碧咸的自由球就迫使對方打進了一記烏龍球﹔次戰對陣特立尼達多巴哥,在久攻不下的困境下,又是貝氏弧線傳中助攻克勞奇打破僵局﹔而絕殺厄瓜多爾,也是憑借碧咸的自由球閃光,英格蘭得以打進八強。



碧咸進球一刻

球場上的戰場

捱通宵看葡萄牙大戰荷蘭,見證 Maniche 繼 04歐洲國家盃後再成橙色軍團剋星(葡萄牙勝 1:0)。

我想這場比賽堪稱經典,尤其在早場看完我最討厭的英格蘭悶贏厄瓜多爾後,這樣一場充滿激情的比賽就更令人覺得扣動心弦。球證在葡荷大戰中發了十六面黃牌、四面紅牌,雖說他的執法尺度有偏差,但亦側面反映了這場比賽的激烈程度。

我想這場比賽的看點有幾個,首先當然是 Luis Figo 在場上作為老大哥的風範。費高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球星,雖然有人認為他經常假摔、速度慢,而且已經接近職業生涯的黃昏,但作為一代球王,他的球技還是相當精湛,年月浸淫的經驗和壓場感更不是迪高和 C 朗所能比擬。

第二個看點是迪高、文尼治和雲邦美的中場拼搶。他們都是體力無限,戰意充沛的新一代全能中場,能攻擅守,雲邦美全場最少貢獻三次有威脅的遠射、文尼治打進一球,迪高雖然被逐,但離場前還是不惜氣力、全場奔跑,這樣的運動戰比英格蘭慢吞吞的的龜縮踢法好看多了。

第三個看點是兩隊翼鋒群的演出。C 朗、Simao、Robben 和 v. Persie 都是當代最好的翼鋒,看他們在場上逢人過人、斬菜劈瓜的盤扭實在很過癮。現代足球開始流行 4-3-3,好的翼鋒既能自行闖關製造機會(甚至切入中路爭取射門機會),又能下底傳中,相當實用。坦白說,在上述幾位球星當中,我並不太喜歡獨食的洛賓,反而踢法大路的施馬奧、全能的雲佩斯就惹人好感。C朗嗎?愈看愈有球味,相當不錯。

最後的看點是雲巴士頓,一位當代球星。作為荷蘭領隊他跟奇連士文一樣,踢而優則教,而且一般「有型」,看這樣的少帥總比看場邊聲嘶力竭的肥佬教頭好。(然而我覺得最型的教練還是捷克的布克拿,67歲年紀有這樣的 Build 和魄力,真教人敬佩)

細心留意,以上所提種種,都是英格蘭欠缺的質素,還未計他們前鋒破門乏力、行軍緩慢等「死穴」(再加上實在有太多港人盲目追捧),試問又怎教喜歡進攻足球的我不捨棄獅子兵團?



文尼治 - 一位相貌普通、踢法又不優雅的中場球星

Sunday, June 25, 2006

碧咸萬歲

昨晚在明珠台看了半集碧咸專訪, 然後看著他的自由球轟開厄瓜多爾的密集防守 (英格蘭最終小勝厄軍一比零)......顯然, 這一晚是屬於碧咸的。

直至今年世界盃開鑼之前, 我都不太喜歡碧咸。我喜歡踢法瀟灑的進攻球員, 喜歡看他們快速盤扭, 玩弄敵衛於股掌中; 或以美妙的直塞球、穿越球為隊友穿針引線......亨利、C 朗等是前者的表率, 法比加斯、列基美等當屬後者。但碧咸......抱歉, 完全不是 my cup of tea。

在我的印象中, 碧咸是不懂得處理滾動中的皮球的。他速度偏慢, 而且腳法粗糙、頭球欠佳, 防守不硬朗......他倚仗的就只有一招「七旋斬」, 在底線, 或 Byline 用右腳開出急勁的內彎球, 或以刁鑽罰球破門。

這樣的絕活, 加上俊朗的外表, 就能贏得世界級球星的地位, 這使我尤其相信, 世界是不公平的。因為我一直認為, 如果李健和也像碧咸般英俊, 他的成就或會比碧咸更高, 甚至能娶到英女皇......

直至今年世界盃, 我認為自己對足球比賽的認識更深了。這當然主要依賴每星期出版的足球雜誌、以及每天更新的新浪網足球消息 (事實上新浪網的足球評論實在精闢, 當中有很多是翻譯自外國球評).....於是我開始懂得欣賞碧咸。

原來每個人不需要很多活兒, 他只需要有一招絕招, 就足以揚名立萬。碧咸的傳中球, 妙在能在球場上每個角落, 都做到其他翼鋒下底傳中的效果。於是他不需要高速, 因為他根本不用強行下底, 於是他不用花巧盤扭, 就能提供更具效率的傳球。

最妙的地方是, 縱使有報道指他天生長短腳, 才能踢出這樣的球, 但顯然踢碧咸的「醜陋足球」並不需要太大的天賦, 踢這樣的足球只需要長年累月, 努力不懈的練習, 就好像專訪中的碧咸, 操練完後仍獨自練習自由球一樣......工多藝熟、熟能生巧莫過於此。

更兼碧咸並不是一步登天的, 他也曾經歷過職業生涯的低潮 (九八世界盃腳踢施蒙尼被逐, 而成為國家罪人; 以至和費格遜鬧翻, 被賣到皇家馬德里), 所以他的成功, 更值得成為我們的榜樣。為此, 縱使我討厭英格蘭隊, 還是要為碧咸致敬!

久違了的一絲靈氣

我每日上網的習慣很 Routine。

總是先看新聞, 然後再查電郵, 最後就探訪各位朋友的 Blog......然後然後, 我霍然驚覺與一眾朋友的Blog, 有著很大的距離, 而我指的距離, 主要來自靈感一類。

進大學之前, 或在大一二的時候, 我的點子頗多, 那時候還能寫新詩.....聽起來連我自己也不相信。但到後來, 這樣的靈感不見了, 取而代之的是每天的工作, 繁瑣的事, 尤其在Neway 的一年多, 每天都是跟單、數字、政治......回家也是跟爸爸媽媽吵鬧, Blog 寫的也是這些。

久而久之, 我好像喪失了寫作的能力, 喪失了觀察事物的能力, 喪失了觸類旁通的能力。

有時我看 Mike 的日記, 會覺得很有趣, 當然他對生活的看法也很獨特, 有趣是自然的事。但我認為自己的 Blog 很無聊, 我寫得少 (值得教我記下來的也不多), 而且很 Trivial......

我認為有必要重新找回我的靈感和觸覺, 於是狠狠地刪掉自己的 Blog, 又再來一次......有這樣的按刪除鍵的衝動, 又真的這樣按了下去, 我覺得自己找回了久違了的一絲靈氣。